永恆的救恩比起短暫的友誼更重要

各位好!我是在基督門徒福音會(旺角分會)成長和受栽培的一位肢體。

我在一九九四年四月十七日參加該會聚會,接著接受該會的栽培,和接受委身訓練。在一九九六年五月十一日受洗加入門徒會這個靈命家庭。
又在一九九九年五月八日蒙恩可參加基本訓練。那時實在很感謝主,也很感謝牧者和各領導對我的牧養和關顧! 繼續閱讀 “永恆的救恩比起短暫的友誼更重要”

我為何離開門徒會?

當我看到墨爾本分會同工九月七日的回應後,我同樣在主面前極憂傷和驚訝!
憂傷的是,在「門徒會」聚會有十多年的時間,我們曾經一起笑過、一起哭過、曾經為教會的事務商談至午夜、為復活節營通宵達旦的籌備、為購置會址傾出所有……這一切一切的情誼,刹那間都煙消雲散。 繼續閱讀 “我為何離開門徒會?”

回應澳洲墨爾本基督門徒會全部同工

Victor & Donna Law

我們夫婦二人曾在 2006 年七月至十月間參加澳洲墨爾本基督門徒會的 “爾撒運動訓練” (Islamic Movement Training,簡稱 IM Training)。
這個訓練的導師是 Pastor Kim (朱健强) 及 Pastor Tina (朱霍麗影)。
在受訓完畢後,我們夫婦二人及兒子便離開門徒會,原因是無法認同門徒會對三位一體的錯誤認識,及他們絕對相信全本古蘭經都是從神而來的啟示。
就算在古蘭經與聖經互相矛盾、衝突的地方上,他們仍然相信是神的啟示。 繼續閱讀 “回應澳洲墨爾本基督門徒會全部同工”

一位已經離開了基督門徒福音會的弟兄見證

(一) 對門徒會過去的肯定:

我曾在1995年到2002年於基督門徒福音會觀塘教會聚會,曾有機會參與齊家會的事奉,過去的經歷,我並不否認門徒會的牧者(最低限度所認識的觀塘分會)對會友的愛心,及大部份肢體的付出,這是肯定的。

但若說單單有「愛心」和生命的見證又是否足夠呢?
我一位鄰居,他參與一間已被定為異端的教會,他們對人對會友也是關心和火熱的事奉,甚至幾個同性肢體一齊居住生活,去經歷「和睦同居」的學習,這是否代表我們也可認同其信仰,接納為基督普世教會的身體嗎?
一個沒有信仰的人和別異宗教的人也可以做到偉大的愛和付出的「見證」! 繼續閱讀 “一位已經離開了基督門徒福音會的弟兄見證”